浙江金华岩头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公建民营”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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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头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公建民营”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岩头镇党委研究,由浦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岩头镇分中心,对岩头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公建民营”项目(第二次)(岩头镇照料中心和养老院)进行招标采购。一、项目编号:二、采购组织类型:三、采购方式:四、项目名称及招选营运商数量: 序号项目名称营运要求招选数量单位经营期限*岩头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公建民营”项目(第二次)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家十五年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应资格条件;*.浦江境内合法注册养老运行管理的独立法人。(*)已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社会福利(养老)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或经浦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批准的经营养老机构运行管理的企业。(*)中标签约三年内投入不少于人民币***万元。投入资金主要用于绿化、传达室、围墙、空调、护理床、电视机、电梯等管理服务运行经费,以满足岩头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过程中的软硬件建设和人力配置。(*)养老运行管理企业委派到岩头镇居家养老照料中心担任负责人的资格,必须有从事社会福利养老行业工作经验。六、招标报名时间及地点:*.招标报名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每天上午*:**-**:**时,下午**:**-**:**时,周末节假日除外)。*.招标报名地点:岩头镇政府采购分中心七、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联系方式。*.提供担任岩头镇居家养老照料中心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和其在养老机构工作时间、专业技术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八、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开标地点:浦江县岩头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九、招标采购单位联系地址:浦江县岩头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人:孙 圳 联系电话:***********第二章 招标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浦江县岩头镇人民政府二*一八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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