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8米级纯电动城市客车采购以及电池租赁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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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上海******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米级纯电动城市客车采购以及电池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米级纯电动城市客车采购以及电池租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招案****-****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车莹、李凌岳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上海******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青浦区青赵公路****号东二楼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唐鸿超;***-********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联系人:车莹、李凌岳;***-********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曹杨路***弄**号(中世办公楼)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采购内容:A.*米级纯电动城市客车 *辆;B.*套电池租赁(含维护、检测、监控)*年预算金额:*米级纯电动城市客车**万元/辆[不含动力电池];动力电池采用租赁方式,电池租赁(含维护、检测、监控)*年, 控制价***.**元/百公里(结算公里数不超过*.*万公里/车付/年,结算费用不超过**万元/车付/年)。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米级纯电动城市客车采购以及电池租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招案****-****)于****年**月**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cn)发布招标公告并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每天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期间接受供应商报名、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仅有******参与本项目投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本项目招标失败。本项目于****年**月*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cn)发布招标失败公告。经参加论证的专业人员论证,认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排他性条款,采购流程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鉴于此,针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参加论证的专业人员: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孙家星 上海沪光客车厂 高级工程师 宋安 ****** 高级技师 仲文秀 ****** 高级工程师 三、开标时间: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地址: 山东省聊城市经济开发区黄河路***号)五、其它补充事宜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可以在本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六、预算金额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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