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关于司法行政系统2017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项目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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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受兴平市司法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司法行政系统****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司法行政系统****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DZC********** 项目执行单编号:咸财政法(****)**号、兴财发(****)***号 三、采购人名称:兴平市司法局 地 址:咸阳市兴平市县门街东路**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正大****** 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号金花新都汇A座**层****室; 电话:***********/***-********转***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详细清单见招标文件) 采购预算:**万元(此价格即为最高限价)。 项目用途:办公。 资金性质:专项。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红色公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保证金收据(必须为招标代理机构开据的收款凭证原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上午*:**—**:**,下午*:**—**:**法定节假日除过)。 *、发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号金花新都汇A座**层****室 *、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元/份,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 *、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号金花新都汇A座**层*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本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采购项目联系人:来工 联系电话:***********/***-********转***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正大******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安金花路支行 账号:********************-**** 正大******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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