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采购海淀区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升级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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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申请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海淀区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升级项目 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号玉泉慧谷**号楼西三层提供(或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一.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号鑫泰大厦, 联系人:高阳, 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海淀区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升级项目代理机构名称: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廉芳芳、于博, 联系电话:***-******** 二. 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海淀区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于****年上线,为海淀区区属各单位及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服务。现有政府采购管理系统显著提升了海淀区政府采购信息的公开透明度,然而随着国家对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公开机制的进一步要求,其在信息公开方式,与其他关联系统间沟通机制以及在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与监督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本项目旨在完善升级原有系统,在现有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基础上,完整全面发布政府采购信息。鉴于此系统平台由******开发,******负责运行维护工作,出于对系统的稳定性、延续性、数据安全性的考虑,为减少系统运行的风险及对此系统平台的了解,利于系统日常维护工作的高效推进,特申请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仍从******采购系统升级项目工作。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四.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号玉泉慧谷**号楼西三层五.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见附件六. 公示的期限:征求意见期限从****年**月**日至 ****年**月**日 止。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市级财政有关部门和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联系人:高阳,联系电话:***-********),以及使用单位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号鑫泰大厦,联系人:高阳, 联系电话:***-********)。附件:*、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海淀区政府采购管理系统项目.pdf;****年**月*日海淀区政府采购管理系统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