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关于温州市区土地公开出让公告发布(2018年度)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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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名称:温州市国土资源局龙湾分局二.单一来源公示编号:singleSource****************三.采购项目名称:温州市区土地公开出让公告发布(****年度)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五.采购项目概况: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简要规格描述备注*温州市区土地公开出让公告发布(****年度)*年约******元温州市区土地公开出让公告发布(****年度)服务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七.申请理由:为加强市区土地公开出让公告发布业务委托工作的公开性、透明性、竞争性,经研究决定启动对发布媒体的公开招标工作,确定****年的公告发布媒体。根据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关于要求批准“****-****年度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产权处与土地交易处项目公告发布报纸选取”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定温州日报的函》(温审资中心[****]*号),市交易中心已确定《温州日报》作为****年—****年度发布土地公告。《温州日报》是中共温州市委机关报,是温州地区覆盖最广的综合性日报,是温州报业集团的龙头报纸,且鉴于市交易中心作为挂牌活动具体实施单位,已委托《温州日报》发布相关公告的事实情况,本次招标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综上,参照《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之前已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授权的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与相关合作伙伴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按协议约定必须向相关政府合作伙伴或特定主体采购服务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之条件,专家组认为,温州市国土资源局龙湾分局就温州市区土地公开出让公告发布(****年度)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向******进行政府采购具备合理性。八.拟定供应商:*、拟定供应商名称*******、拟定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公园路***号九.其它事项: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温州市国土资源局龙湾分局、温******。十、论证专家: 周德志、王来平、邵鲜阳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温州市国土资源局龙湾分局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温州市机场大道****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温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温******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地址:温州市牛山北路**号牛山商务大厦***号附件信息:论证意见.jpg***.*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