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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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财政局申请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公示如下: 一、拟成交供应商的名称 *.拟成交供应商名称:******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甲**号楼*层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预算:**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拟提供服务项目基本情况: 升级完善预算管理功能,将年初预算信息同步导入到资产系统中,预算信息将作为后续资产购置、入账的先决条件;预算管理中,新增财政审批功能。 升级完善资产购置管理功能,新增财政审批功能,财政部门通过网上进行审批,出具资金规模,允许单位在财政审批的限额下购置资产。 升级完善资产入账管理功能,新增资产验收入账模块。 升级完善报表管理模块,报表管理模块具备强大的分析功能,利用相关资产指标数据,自动生成综合分析报告。 升级完善数据分析利用功能,利用数据挖掘技术,系统对资产数据进行分析,并以图形图表、报告等形式进行展现。 建立信息展示屏,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信息以图文图表等形式及时通过信息展示屏展示在单位醒目位置。 三、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从****年开始,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统一安排规划,在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包括航空港区财政局在内均使用财政部统一版本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是财政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原开发商,近些年一直负责河南省财政厅及省辖市的资产系统维护,有丰富的系统维护经验和较高的认可度;按照港区财政局要求是在标准版财政部版本基础上开发设计,既要满足港区资产购置等业务,还要满足向财政部报数据,开发难度大,工作量大;考虑到财政应用平台的专业性、特殊性和保密性,以及财政数据的一致性和规范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为了确保系统升级服务顺利进行,且与全省系统进行无缝对接,保证产品的一致性、关联性,故由该系统原开发商运维商进行升级改造服务。 鉴于以上原因,拟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从****年**月 * 日起至****年 ** 月 ** 日止。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财政局联系人: 王先生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郑州航空港区兴瑞汇金国际*号楼 代理机构名称:河****** 联 系 人:冯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交叉口河南大学科技园东区**号楼C座**层**** 附件:[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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