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淳安县人民检察院关于看守所特审室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升级及联网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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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名称:淳安县人民检察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关于看守所特审室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升级及联网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关于看守所特审室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升级及联网项目一项。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六.申请理由:
由于本项目所建看守所特审室同步录音录像系统要连入检察院院内办案区同步录音录像系统,达到利用专网实现讯问数据同步,视频资料的安全备份存储、高效查询、集中归档及高速智能的多光盘刻录管理功能等目的,所以本次所建系统需要与原办案区系统兼容性良好,且数据的存储、查询、归档均要利用院内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的相关软件及设备。经采购单位提出申请,县采购办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七.拟定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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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淳安县财政局提出意见。
政府采购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财政部门:淳安县财政局
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号四楼
联系人:方建宏
联系电话:********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