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河南省公安厅存储设备采购项目(三次)成交结果公告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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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受河南省公安厅委托,就河南省公安厅存储设备采购项目(三次)进行询价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询价采购,于****年*月**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现就本次询价的结果作如下变更: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河南省公安厅存储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招标编号:HNYD****-***。
二、变更内容:
原河南省公安厅存储设备采购项目(三次)成交供应商“河******”因故放弃中标,本次采购失败,采购人依法重新招标。
三、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河南省公安厅
地址:郑州市金水路*号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
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东风南路交汇处绿地新都会*号楼A座**楼****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
监督:河南省公安厅党风政风监督室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各供应商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须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规定),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