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河南省公安厅存储设备采购项目(三次)成交结果公告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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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受河南省公安厅委托,就河南省公安厅存储设备采购项目(三次)进行询价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询价采购,于****年*月**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现就本次询价的结果作如下变更: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河南省公安厅存储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招标编号:HNYD****-***。 二、变更内容: 原河南省公安厅存储设备采购项目(三次)成交供应商“河******”因故放弃中标,本次采购失败,采购人依法重新招标。 三、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河南省公安厅 地址:郑州市金水路*号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 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东风南路交汇处绿地新都会*号楼A座**楼****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 监督:河南省公安厅党风政风监督室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各供应商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须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规定),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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