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卫生院办公家具采购项目(三次招标)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受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卫生院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昆明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卫生院办公家具采购项目(三次招标)进行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诚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谈判申请人参加。一、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的生产企业或代理经销商。(*)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网页截图)(*)生产厂商针对该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扫描件)(按“技术要求”中相关要求提供,如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则不得再授权代理商)。(*)资信证明材料: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及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联合体: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