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珠海市金湾区应急办公室金湾区综合指挥中心信息化(二期)建设采购项目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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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金湾区应急办公室金湾区综合指挥中心信息化(二期)建设采购项目预公告珠海******(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珠海市金湾区应急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珠海市金湾区应急办公室金湾区综合指挥中心信息化(二期)建设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Z**-***)拟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主要内容如下:项目主要内容:珠海市金湾区应急办公室金湾区综合指挥中心信息化(二期)建设采购项目,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最终要求以招标公告为准):*、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若供应商为授权分支机构,则需提供授权证明文件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项目招标公告将于近期上网发布,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请有意向参与的投标商密切关注。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珠海******采购代理机构地点: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号西海大厦****-****室联系人姓名:农健航联系人电话:****-*******传真:****-*******珠海******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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