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漯河栖凤路(金江路-南环路)道路照明工程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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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栖凤路(金江路-南环路)道路照明工程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受漯河市路灯管理处的委托,就栖凤路(金江路-南环路)道路照明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本次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栖凤路(金江路-南环路)道路照明工程
采购编号:漯采磋商采购-****-***
采购预算:**.*万元
工程地点:漯河市境内
采购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二者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计划工期:**日历天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及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和成交公告同时在《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站上发布。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磋商信息:
磋商日期:****年 **月**日
磋商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漯河市嵩山路东支与嫩江路交叉口西北角工商联大厦九楼)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孟劲松、甄军州、潘爱霞
四、成交人信息:
成交人:漯******
最终报价:******.**元
工期:**日历天
质量:合格工程
项目经理:袁爱明
证书名称及编号:市政公用工程 豫************
资格能力条件: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地址:漯河市郾城区金山路******院内
五、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情况
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发改价格[****]***号文和国家发改办价格【****】***号文件规定的工程采购收费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服务费为****元。
六、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期为*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知道或应知道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漯河市路灯管理处
地 址:漯河市交通路南段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漯河市金江路时代公寓B座**层
联 系 人:张长清 潘盼盼
电 话 :*********** ***********监督部门:漯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