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国土执法终端及服务费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国土执法终端及服务费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一、采购人: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费县建设路西段(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方式:***********(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费县县(区)建设路西段号北侧 联系方式:***********二、采购项目名称: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国土执法终端及服务费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三、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国土执法终端及服务费采购项目四、预算金额:***.*(万元)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国土执法终端作为行政执法类终端需要实时与国土后台数据库进行信息交互,必须保证网络传输通道的的安全可信,所以本次招标传输通道选择无线VPDN通信技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年**月*日通过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三章第二十三条规定“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目前仅有中国电信获得由中国信息安全评测中心颁发的“中国电信无线VPDN系统信息系统安全评测证书”*、所以针对该特殊需求在招标文件中对供应商资质提出了出具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要求。*、因工作需要,我单位需配备一定数量的执法终端。该终端必须由终端厂家在出厂时下载安装国土执法软件,根据北京************签订的协议,******可以使用该土地执法软件且于****年**月**日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费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报名期限为:****年**月**日-****年**月**日,每天*:**至**:**,**:**至**:**(节假日除外),到报******报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我局申请采用单一来******进行执法终端及服务费的采购。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临沂分公司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天津路与蒙河路交汇处南侧七、公示期限:****年**月**日 至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