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关于要求上报2016年度新增重点建设政策处理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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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洞头区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洞重建办〔****〕**号
关于要求上报****年度新增重点建设
政策处理事项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为全面完成今年政策处理工作,确保重点建设顺利推进,请你们根据辖区内的重点工程安排情况,将尚未上报的政策处理事项补充上报至区重点办,逾期未报视为无新增事项。现将有关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为*月**日前,报送形式为纸质和电子稿各一份,新增事项计划表需相关建设单位和街道(乡镇)盖章确认。
二、各街道(乡镇)要做好政策处理事项归类填报,避免人为拆解、重报、漏报等,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责任单位应协同做好政策处理事项的排查复核及时间节点确定工作。
三、报表格式请依照洞重建办【****】*号文件中的政策处理年度计划表格式填列。
温州市洞头区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月**日
(联系人:侯海胜 联系电话:******)
抄送:区工务局******。温州市洞头区重点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