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关于开展重点建设项目政策处理预拨资金清理结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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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 温州市洞头县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洞重建办〔****〕*号 关于开展重点建设项目政策处理预拨资金 清理结算的通知 各街道(乡镇 )、各建设指挥部: 重点建设项目政策处理补偿资金具有政策性强、时间性强的特点,历年来,为了政策处理工作顺利推进,确保政策处理补偿资金及时到位,部分重点建设项目政策处理补偿资金采取了预拨的形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重点建设政策处理推进速度,但也存在补偿支出方案没有及时上报,预拨款没有及时结算,造成财政性资金沉淀,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的现状。为了进一步盘活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重点建设项目政策处理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财务规定,预拨款应及时进行清理与结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根据洞头区政策处理有关文件,各街道(乡镇)主要负责重点建设项目政策处理事项确认、处理、补偿资金申报、补偿资金发放等工作,在此次清理结算工作中,各街道(乡镇)主要任务是清理历年来各个重点建设项目政策处理预拨款收入与补偿支出情况,对已办理决算的工程和预拨款支出完毕的,要收集补偿支出凭证及公示资料,行文上报办理预拨款冲销结算。相关建设指挥部要全力配合街道(乡镇),理清款项往来和补偿支出,做到数据准确,避免遗漏。 二、清理范围 清理范围为全区六个街道(乡镇)所辖省市区重点建设项目所涉及到****年以来政策处理费用由区本级预拨款支付而未办理结算手续的政策处理资金。 三、结算步骤 *.预拨款清理。各街道(乡镇)要在****年清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漏补缺,按工程项目逐个理清收支情况,逐个上报结算,要做到支出一笔,结算一笔。 *.结算报批资料。结算报批时需准备预拨款报告及批示件、补偿支出凭证、相关协议书、相关单位经办人签字盖章、公示材料、现场照片等等,预拨款与结算支出必需一一对应。 *.结算流程。各街道(乡镇)报批(一式三份)、相关单位预审、重点办审核、总指挥部批复。批复件主要运用于财政部门财务处理、街道(乡镇)财务冲销、重点办留底备查。 四、时间要求 结算报批时间为*月**日至*月**日。 温州市洞头区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月**日 抄送:区府办、财政局、张志宏常务副区长。温州市洞头区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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