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裕安区纪委监委办案工作区信息化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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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裕安区纪委监委办案工作区信息化建设工程实施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及《安徽省省级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财购[****]***号)的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 采购人名称:六安市裕安区纪委监委; 二、 采购人地址:六安市裕安区; 三、 采购人联系电话:****-*******; 四、 采购项目名称:裕安区纪委监委办案工作区信息化建设工程; 五、 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项目是裕安区纪委监委办案工作区信息化建设工程; 六、 采购预算金额:壹佰玖拾万元整(¥*******.**元); 七、 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工程节点要求严格且保密性要求强,所以根据相关文件要求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八、 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沈阳******; 九、 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十、 专家论证意见:/; 十一、 专家名单、工作单位、职称:/; 十二、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 **月**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裕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及采购人等相关单位反映反映,同时抄送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地址:合肥市阜南西路***号;联系电话:****-********)。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六安市裕安区纪委监委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