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惠州市公安局购买技术类服务岗位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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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惠州市公安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公安局购买技术类服务岗位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元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按照《关于印发惠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购买服务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为交警支队招聘**名技术类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用于加强交警支队辅警工作力量;为看守所招录**名技术类购买服务人员,用于加强市看守所留置专区辅警工作力量;共购买技术类服务岗位人员***名,购买服务期限*年。根据《惠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同一主体的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原则上由一家劳务派遣单位承接”。目前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岗位项目(惠州******)。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因该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该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采购人依法对该项目采用选择单一来源的方式采购。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供应商企业名称为:惠州******地址:惠州市鹅岭西路龙西街*号政盈商务大厦*层B号。 八、专家论证意见:(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该项目采购预算数额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由采购人依法选择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现阶段的政府采购相关法规未要求采购人选择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公示,由于采购人对该项目选择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未进行公示,所以该项目无专家论证意见的相关信息。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该项目采购预算数额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由采购人依法选择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现阶段的政府采购相关法规未要求采购人选择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公示,由于采购人对该项目选择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未进行公示,所以该项目无专家论证意见的相关信息。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自**** 年 ** 月 ** 日 至 **** 年 ** 月 **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蓝小姐联系电话:****-*******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二)采购代理机构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惠州市江北文华一路*号大隆大厦*楼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叶先生联系电话:****-*******传真:****-*******邮编:******(三)采购人:惠州市公安局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南路**号联系人:叶先生联系电话:****-*******传真:****-*******邮编:******(四)财政部门:惠州市财政局 地址:惠州市江北文华一路*号联系人:李科 联系电话:****-******* 发布人: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