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嵩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嵩县2018年第五批统筹整合资金黄庄乡庄科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竞争性谈判复会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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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年第五批统筹整合资金黄庄乡庄科村饮水安全
巩固提升工程竞争性谈判复会结果公告
河******受嵩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委托,就嵩县****年第五批统筹整合资金黄庄乡庄科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年**月**发布了中标结果公示,因本项目存在质疑,根据相关规定,本项目于****年**月*日组织原谈判小组进行了复会,现就本次复会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嵩县****年第五批统筹整合资金黄庄乡庄科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采购编号:嵩公交易采购【****代】***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地点:嵩县黄庄乡庄科村
*.*项目内容:本次黄庄乡庄科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共解决*个自然村的饮水安全问题。(详见谈判文件)
*.*预算金额:*******.**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工 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三、采购公告媒体及日期:
****年**月**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四、复会信息:
复会时间:****年**月*日上午**时整
复会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复会小组名单:卜有康、何阵营、杨万利
五、复会内容:
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河******,经查询该项目经理为有在建工程,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经理人员资格要求。因此,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属于提供虚假材料,应取消其中标资格。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本次谈判做废标处理,采购人对本项目进行重新采购。
各投标单位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与本次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或监督部门(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提出质疑,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发布复会结果公告的媒介
本次复会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公告期限:*个工作日。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嵩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卞先生
电话: ***********
地址:嵩县白云大道*号
采购代理机构:河******
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
地址:洛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北航路**号北航科技园*号楼***室****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