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湖北宜都市熊渡电业有限公司国有棚户区改造项目监理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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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申请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现对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
本项目综合费率报价上限(招标控制价)现修改为:按现行监理服务收费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号)]计费标准的**%,凡投标报价高于此上限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湖******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