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新乡市公安局燃油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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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新乡市公安局燃油采购项目经相关专家论证,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拟定单一来源供应商的名称
供应商:************
地址:新乡市解放大道南***号
二、拟提供货物或服务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新乡市公安局
采购项目名称:新乡市公安局燃油采购项目(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预算:***万元
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事由:新乡市公安局的新乡市公安局燃油采购项目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年*月**日就采购文件的商务要求、技术要求、评标办法是否存在倾向性、限制性条款等不合理要求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了论证,并于****年*月**日将采购文件及专家论证意见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向潜在投标人征求意见,公示期三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未收到潜在投标人的询问和质疑。
本项目第一次招标公告于****年*月*日在《中国建设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和《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同时发布,报名时间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在法定质疑期内,未收到潜在投标人的询问和质疑。截止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只有“************”一家(见投标文件递交暨投标人签到表),由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法家三家,故第一次招标失败,本次失败公告于****年**月*日在原招标公告发布的相同媒体进行了公告。
本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于****年**月**日在《中国建设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和《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同时发布,报名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在法定质疑期内,未收到潜在投标人的询问和质疑。截止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只有“************”一家(见投标文件递交暨投标人签到表),由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法家三家,故第二次招标失败,本次失败公告于****年**月*日在原招标公告发布的相同媒体进行了公告。
条件:鉴于以上原因,本项目适用于《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申报条件,因此,拟采用单一来源方************进行采购。
四、其它需要公示的内容
征求意见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需有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单位公章)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新乡市公安局(地址:新乡市新飞大道**号,联系人:张警官,联系电话:****-*******)、新乡市财政局(地址:新乡市金穗大道东段、联系人:政府采购科,联系电话:****—*******)或******(地址:新乡市金穗大道与牧野大道交叉口,联系人:薛勤,联系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