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平阳县鳌江镇蓝田地块一号路二期工程的第2次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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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鳌江镇蓝田地块一号路二期工程第二次补充文件致各投标人:
*、原电子评标招标文件内容格式设置有误,现重新进行调整设置,以最新的电子评标(招标文件)内容为准(新电子评标(招标文件)内容设置时间****年**月*日)。
*、报名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均延期至****年**月**日下午**:**。
*、未作说明部分按照原招标文件执行。平阳县鳌江镇人民政府
浙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