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桐庐经济开发区2015-01号地块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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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桐政储出【****】**号桐庐县经济开发区****-**号地块更正公告 桐庐县国土资源局、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分别于****年*月*日,在《今日桐庐》、《杭州日报》公开发布了桐庐县经济开发区****-**号地块(桐政储出【****】**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现将公告挂牌出让文件-*《桐庐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中第四条的内容由“系位于开发区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地块位置、规划指标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图。竞买人对挂牌出让地块应当实地踏勘,对土地现状有异议的,应当在竞买前提出。竞买人参加竞价即视为无异议。本次挂牌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地块交地时间为成交后六个月内,地块的动工时间为交地后一年内,建设周期为二年;新建建筑应符合县住建局出具的《桐庐经济开发区****-**#地块规划红线图》规定的相关指标要求。”改为“系位于开发区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地块位置、规划指标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图。竞买人对挂牌出让地块应当实地踏勘,对土地现状有异议的,应当在竞买前提出。竞买人参加竞价即视为无异议。本次挂牌标的物以现状为准。为保持项目的整体性,明确该地块土地使用权不得分割登记、分割转让。地块交地时间为成交后六个月内,地块的动工时间为交地后一年内,建设周期为二年;新建建筑应符合县住建局出具的《桐庐经济开发区****-**#地块规划红线图》规定的相关指标要求。”挂牌出让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第十三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符合市(县)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出让宗地规划条件(见附件*)。其中: 主体建筑物性质商服用地(加油站用地);附属建筑物性质 ;建筑总面积 平方米; 建筑容积率小于等于*.* 大于等于 / ;建筑限高 ;建筑密度小于等于 **% 大于等于 / ;绿地率小于等于 / 大于等于 **%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挂牌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新建建筑应符合县住建局出具的《桐庐经济开发区****-**#地块规划红线图》规定的相关指标要求。”改为“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符合市(县)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出让宗地规划条件(见附件*)。其中: 主体建筑物性质商服用地(加油站用地);附属建筑物性质 ;建筑总面积 平方米; 建筑容积率小于等于*.* 大于等于 / ;建筑限高 ;建筑密度小于等于 **% 大于等于 / ;绿地率小于等于 / 大于等于 **%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挂牌标的物以现状为准。为保持项目的整体性,明确该地块土地使用权不得分割登记、分割转让。新建建筑应符合县住建局出具的《桐庐经济开发区****-**#地块规划红线图》规定的相关指标要求。” 桐庐县国土资源局 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年*月*日 【关闭窗口】相关文件下载 文件名称文件类型发布时间下载l桐政储出【****】**号更正公告****/*/* **:**:**文件下载 项目相关公告[****-**-**] 【成交公示(土地)】桐庐经济开发区****-**号地块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成交公示 [****-**-**] 【招标公告(土地)】桐庐经济开发区****-**号地块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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