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公开招标项目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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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求意见范围: *.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 合格投标人: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 所投产品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制造认可表; *.本次招标谢绝联合体参加投标。三. 征求意见回复: *.意见递交时间:****年**月**日**时**分前(节假日除外)递交 *. 意见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政府采购部,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 *.意见接收机构: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 *.联系人:贾女士 / 阮女士*.联系电话:****-******** / ****-******** 附件信息:********要素公示.doc***.*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