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巩义市畜牧局改建PCR实验室(仪器部分)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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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巩义市畜牧局委托就巩义市畜牧局改建PCR实验室(仪器部分)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询价通知书规定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询价、定标,现就本次询价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巩义市畜牧局改建PCR实验室(仪器部分)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巩财询价采购-****-**
二、询价公告发布媒介及日期
****年**月*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巩义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了询价采购公告。
三、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年**月*日
评审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三 评标室
询价小组成员:翟晓丽、赵玉琴、崔新洪
四、成交结果
成交供应商:******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郑花路**号**世纪广场左岸国际*号楼**层****号
成交价:******.**元
供货及安装调试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五、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介
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巩义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成交公告。
六、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壹万元,由成交人支付。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巩义市畜牧局
联系人:崔女士
电 话:****-**** ****
地 址:巩义市孝沙路**号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王先生
电 话:****-**** **** ****-**** ****
地 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东风南路绿地原盛国际*号楼B座**楼***室
邮 箱:******
本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