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坞家6组(原共丰12组)野五亩虾塘出租项目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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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D********
根据 金坛区 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受 坞家村村民委员会 委托, 直溪镇 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决定对 坞家*组(原共丰**组)野五亩虾塘出租 项目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 个标段,标段位置见草图。
标段*:该项目位于原共丰**组窖墩自然村西南侧,面积**.**亩,本次出租面积为**.**亩,交易底价为***元/年/亩,租赁期限*年,交易方式为公开竞标,交付方式为先付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使用,每名报名者需缴纳保证金为****元。 流转期限*年,报名费*.**元,保证金****.**元。
二、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及地点: ****年**月**日**时**分 - ****年**月**日**时**分 在 直溪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 报名。
*、交易时间及地点: ****年**月**日**时**分 在 直溪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 交易。
三、标的咨询
即日起接受咨询,自行看样。联系人: 王飞 ,联系电话: *********** 。
四、注意事项
*、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及相关资料,需填写《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意向流入方承诺书》。保证金缴至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农村经济服务站(账户: *****************,开户行: 农行金坛直溪支行)内,并注明缴款事由。保证金不计利息。
*、报名者请携带身份证件原件,保证金缴款凭证参加交易,未报名者不得进场参加交易。
*、报名结束后,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流入方,交易采用 公开竞标 方式;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流入方,由交易机构组织交易双方公开协商。
*、交易开始后,意向流入方未进场参加交易的,按弃权处理。
*、项目成交后,流入方的保证金抵缴成交款,未成交者退还保证金。
*、流入方须于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 *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否则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标段重新发包。
*、在项目交易过程中,如发现串标等违规行为,违规者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本公告在 金坛区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cn/)及___坞家村村民委员会___________同时发布。
报名联系人:程雯 ,联系电话:*********** 。
直溪镇 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