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新昌县人民法院食堂托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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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ZYXC*******(FS)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新昌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方”)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简要 *、项目名称:新昌县人民法院食堂托管项目 *、项目内容:提供除法定节假日之外的早中餐服务,其中工作日期间向采购单位职工提供早餐(吃饭时间:*:**-*:**)、中餐(吃饭时间:上午下班后一个小时内)、周一晚餐(吃饭时间:下午下班后一个小时内)服务及委托单位在食堂招待来客的餐饮服务。 *、 项目托管费:**万元(即**万元/年)。 * 、承包期:二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要求; *.*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管理企业,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经营业绩; *.* 近二年餐饮经营服务中信誉良好、遵纪守法、诚信明礼,无食品中毒、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 领取标书时间截止至****年*月**日上午*:**(节假、双休日除外) (各潜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的制作时间,提前领取招标文件) *、地址:新昌县七星街道海洋城南区公寓楼**楼,******。 *、报名时购买招标文件,每本***元,售后不退。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年 **月 * 日* 时** 分至 ** 时 **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年**月 *日** 时 **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昌县人民法院裙楼二楼新闻发布厅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转账形式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须通过投标人银行账户进行缴纳)。 户名:新昌县财政局——新昌县人民法院 帐号:********************* 开户银行:浙江新昌农商银行 *、汇入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的名称和编号。 六、招标公告的发布 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告。 七、采购方、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方名称:新昌县人民法院 采购方地址:泰坦大道**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新昌县七星街道海洋城南区公寓楼**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裘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采购单位:新昌县人民法院 代理机构:******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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