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济南市环保局高新区分局拟作出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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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联系电话(传真):********(济南市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通讯地址:济南市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邮 编:******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验收监测(调查)单位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建设项目高新区 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公司噪声: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昼间噪声测定值在**.*~**.*dB(A),小于其标准限值**dB(A),夜间噪声测定值在**.*~**.*dB(A),小于其标准限值**dB(A),西侧敏感点昼间噪声测定值在**.*~**.*dB(A),小于其标准限值**dB(A),夜间噪声测定值在**.*~**.*dB(A),小于其标准限值**dB(A),厂界四周及西侧敏感点昼夜噪声均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表*中*时段标准要求。固体废弃物:重金属废液、废危险化学品、废有机溶剂、废活性炭等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餐厨垃圾由外协单位进行处置;生活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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