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奉节奉节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出让公告(奉国土告(土)字[2018]11号)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经奉节县人民政府批准,奉节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FJ-**-***(控规号:G*-**/**)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宗地坐落: 奉节县永安街道冒峰社区干溪沟东侧出让年限: **年容积率: 大于*并且小于或等于*.*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土地用途明细: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BA**** 现状土地条件:备注: *.各类规划控制线及控制要求见附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应遵循县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中明确的规划要求和我市城乡规划管理相关规定。*.计容建筑面积不得大于******平方米(强制性)。*..停车位配建指标按《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年版)执行(强制性);凡新建住宅配建的停车库必须***%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包括预埋电力管线和预留电力容量)。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年**月**日**时**分 在 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出让土地展示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展示地点:宗地现场。 申请人可自行或与奉节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联系去现场踏勘,了解地块基本情况。在展示期内,有意竞买人须调查了解宗地的实际状况,竞买人一旦报名参与竞买,即表明对宗地现状的完全了解和认可,如成交后在建设中遇有地下管线需搬迁的,请受让人及时报告出让人,由出让人协调相关部门实施搬迁,其搬迁费在土地征收拆迁经费中列支。 (二)依法按程序集体确定底价。其出让底价在拍卖、挂牌出让活动举行前,由县土地供应会审委员会在县交易中心评标室确定。最高报价低于底价时不成交。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由意向竞买人多少确定出让方式:意向竞买人在*人(含*人)以上的确定为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等于或高于底价)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意向竞买人只有*人的,确定为挂牌出让,竞买人须在*个工作日内,提交挂牌出让报价单,且报价单上的报价等于或高于出让底价的成交。 (三)土地成交价款中不含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上述费用全部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四)付款方式:成交后于****年**月**日前缴清出让价款的**%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年**月*日前缴清剩余的价款。 (五)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定金,竞得人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到国土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交地时间: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履行土地交付手续(土地现状条件)。 (七)开竣工时间:开工时间:交地之日起一年内;竣工时间:开工之日起三年内(具体时间以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八)违约责任:竞得人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不到国土管理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取消竞得资格,终止供地,定金不予退还。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日的,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必须按期动工开发建设并按期竣工,如构成闲置土地的,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号)有关规定处置。 不可预见情形: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可依照法定程序报批,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给予土地使用权人补偿。在出让年期内,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可以不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办理改变土地用途批准手续,并按申请变更时点的政策规定,由受让人补缴地价款后修订土地出让合同。 (九)其他规划条件及要求 *.宗地计容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且商业建筑不得布局为沿街底层商业,应做集中商业。 *.配建幼儿园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幼儿园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指标),应独立占地且与居住小区及商业建筑分设出入口;开发商出资建设竣工后将其产权无偿移交给县教委,由县教委明确有关学校管理和使用。 *.宗地项目需进行多方案比选(强制性);因技术标准、规范和地质条件等因素的限制,可能造成方案设计中相应指标达不到给定的上限,建设单位作项目经济测算时应予以充分考虑; *.按相关规定提交三维仿真电子模型(强制性);项目在实施外立面之前需进行外立面样墙现场确认(强制性)。 *.须按相关规定配置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应集中布置。 *.标注为“强制性”规划条件应严格遵循,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未标注“强制性”的为非强制性规划条件,按控规一般技术性内容修改。 *.建设项目除整体转让外,其余形式的转让应经规划部门同意。 *.该地块北侧规划范围线与用地红线之间的空地应纳入该地块统一规划,统一实施,但不计入建筑密度、绿地率等规划指标计算。 *.该项目必须按“二星级”以上标准配套智慧小区的相关信息与服务设施设备。 (十)补充地票规定 *.竞得人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县国土房管局提交不小于*****平方米的《地票证书》,县国土房管局按规定核销相等面积的地票后方可与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向县国土房管局提交《地票证书》的,或提交的《地票证书》可用面积小于*****平方米的,县国土房管局有权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不退还竞得人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定金)。 *.竞买人尚未持有地票的,可到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购买取得《地票证书》,或商请向其他持有地票单位支付价款提供《地票证书》。 *.竞得人按“持票准入”核销的地票面积及购买地票的价款将载入出让合同,其价款可计入竞得宗地项目的开发成本。 (十一)竞买申请、履约保证金的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详见重庆市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出让公告和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交易中心王先生 县国土房管局陈先生 联系电话:交易中心***-******** 县国土房管局***-******** 开户单位: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奉节支行,账号:********************;******重庆奉节夔州路支行,账号:*****************;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奉节支行,账号:*******************-***。 银行帐号:奉节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