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新昌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新土让告字[2018]15号)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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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新昌县人民政府批准,新昌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于****年*月*日上午**时**分,以网上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地块名称土地座落土地用途 行业类别出让土地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投资强度(万元/亩)土地产出(万元/亩)土地税收(万元/亩)出让年限建设期限起始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年工**号羽林街道拔茅村工业用地通用零部件制造业***.******.***%-**%/******≥****年*年****地块的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土地成交后的总价款中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地块内的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或分摊用地)面积之和不得超过该地块总面积的*%,建筑面积之和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且地块内不得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土地产出指在完成项目竣工验收、达产后*年内年均销售值,年均税收指在完成项目竣工验收、达产后*年内年均税收值(以税务部门纳税记录为准)。投资强度由县经信局负责核定,土地产出、年均税收由所在园区负责核定和监管。竞买人开发建设的项目必须符合安全、环保、节能等相关要求。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上述地块竞买人资格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年*月**日(报名开始日)前仍欠缴土地出让金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县外的竞买人在竞得地块后须在新昌县按本条要求注册设立******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单独申请竞买的,如竞买******,在申请报名时******的出资构成,******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含)以上;联合申请竞买的,报名时竞买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合竞买各方的信息和各方的出资比例,成交后,新设立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与申请竞买时填报内容相一致。
三、申请人数字证书办理
如有意向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交易,请先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
办理数字证书请参阅“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常见问题”,服务电话:***-****-***;受理单位:******;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号天堂软件园E幢*层。
四、出让资料获取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新土让告字[****]**号《公开出让资料》。申请人可从互联网上下载获取,有意竞买者可通过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GTJY_ZJ/进入绍兴市新昌县子系统,选择拟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本次公开出让相关资料。
五、报名时间、竞买保证金交纳和竞价原则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年*月**日上午*:**至****年*月*日下午*:**前。
(二)竞买保证金
****年工**号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保证金应当在网上报名时间即****年*月**日上午*:**至****年*月*日下午*:**时内缴纳到指定帐户,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 ****年*月*日下午*:**时(应实际到账,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竞买申请人按规定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经网上交易系统确认到账后才可以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三)竞价原则
本次出让网上拍卖交易不设底价,****年工**号地块的增价幅度为*万元或*万元的整数倍,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确定竞得入选人的具体要求以地块出让须知为准。
以上时间未特别注明的,均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土地出让价款的支付: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全部缴清。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拍卖交易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年工**号地块的准入行业在竞买人竞得土地后由新昌工业园区负责审查。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公开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接受。
(三)竞得入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未按时办理受让人资格确认手续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后*日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入选人未按时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上述地块竞得者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须与竞得地块所在园区签订履约监管协议。
(五)本次出让的工业用地,须执行中共新昌县委、新昌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新委〔****〕**号)文件的规定:新出让的工业用地,企业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须另行按每亩*万元的标准缴纳履约保证金,其中建设工期履约保证金为每亩*万元(每宗土地最高不超过***万元)、投资强度履约保证金为每亩*万元。对不按期开竣工或达不到投资强度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达到规定要求通过复核验收后履约保证金不计息退还。不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不予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六)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该地块的合同定金,不再退还。未竞得人所交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个工作日退还(不计息),需凭本单位退款指示函及其它有关手续到县国土资源局办理竞买保证金退款手续。竞买保证金必须退至原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七)竞买人必须使用IE浏览器(IE*.*/*.*/*.*/**)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否则可能导致交易异常。因浏览器使用不当引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八)如有不明,对竞买规则、网上交易系统及出让地块情况的有关问题可咨询新昌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地址:新昌县鼓山中路***号。
联系方式:
新昌县国土资源局 ****-******** ********
新昌工业园区 ****-********
新昌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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