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关于2018年第四期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招标的公告[泰顺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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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号)、《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浙政办发〔****〕**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浙财预执〔****〕*号)规定,决定开展公款存放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参加投标。一、 招标项目编号: *** 二、 招标项目名称: 县级财政专户资金 三、 招标项目内容: 各银行: 为建立和完善县级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提升财政资金管理水平。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财预执[****]**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县政府同意,现决定开展****年第四期县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招标工作.将本期竞争性存放招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年期定期存款,招投标规模*亿元,采用综合评分法。 四、 投标人资格 招标银行条件: *.泰顺县区设立满三年以上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三年(****-****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 *、监管评级达到一定标准,人民银行年度综合评价近*年均B级以上,银监部门年度监管评级近*年均*级以上。 五、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年**月**日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 泰顺县罗阳镇公园路**号财税大楼***室。 六、 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年**月**日 (二)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请有意参与本次招投标的银行,于****年**月**日前将《****年泰顺县市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第四期)招投标报名回执》、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等资料送达县财政局***室,并在投标时间内,以密封函件的形式将标书送达招投标地点,同时授权一位代表参加本次招投标。 (三) 开标时间及地点: ****年**月**日上午**:**时 泰顺县罗阳镇公园路**号财税大楼八楼大会议室。 (四)提供材料:详细见招标文件 七、 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采购人名称: 泰顺县财政局 联系人: 杨扬 联系电话: *********** 传真: 地址: 泰顺县公园路**号 *、监督机构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泰顺县财政局关于****年第四期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招标的公告.docx**.*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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