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象山县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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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  为适应我县社会经济发展,方便群众交通出行,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依据《宁波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决定在象山县行政区域内新增投放一批客运出租汽车。具体内容公告如下:一、招标项目:**辆象山县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二、投放车型:投放的车辆为气缸容积在****CC以上的新购置油气双燃料轿车,尾气排放和车辆燃油消耗量应符合国家规定,安装视频监控、卫星定位系统、新型计价器、LED顶灯等设备。三、投放方式:采用服务质量招投标和有偿使用相结合的方式。四、投标人资格和条件: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要求条件:*、取得象山县道路客运经营许可,具有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资格的运输企业;*、具有***万元以上流动资金或相同金额的银行贷款资信证明;*、****年以来未发生一次性死亡*人以上(同等责任以上)交通行车事故的;*、****、****年度企业信誉考核等级在A级以上的。五、报名办法:*、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地点:象山县道路运输管理所二楼***室。*、报名人员提供身份证明及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提供第四项相关证明及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六、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年*月**日前向招标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招标方对申请参加投标的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公示无异议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取得投标资格的企业在****年*月**日前向招标方购买招标文件,并缴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下指定账户:开户单位: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支行账号:**-***************七、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定于****年*月**日*时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便民中心四楼)举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应准时出席。招标人名称:象山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塔山路**号联系电话:********联系人:张士荣象山县道路运输管理所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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