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淳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拖移服务外包的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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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名称:淳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单一来源编号:DYLY-****-***** 三.采购项目名称:车辆拖移服务外包 四.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五.采购项目概况: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预算金额(万元)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备注*车辆拖移服务外包项***承担交警大队日常执法活动中依法查扣、暂扣的各类机动车、非机动车的依法拖移服务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应由财政承担拖移费的情形)无(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七.申请理由:淳******是我县唯一专业从事汽车救援和******配有专业救援车*辆,现有职工*人,其中专业施救人员*人。公司有健全的汽车施救操作规程、值班管理规定和救******自成立以来,在参与全县道路运输车辆救援操作过程中,未发生过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及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八.拟定供应商:*、拟定供应商名称: 淳****** *、拟定供应商地址:千岛湖镇曙光路***号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序号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卢全德工程师淳安县道路运输管理处*张辉林工程师淳安县道路运输管理处*赖国忠经济师淳安县市场监管局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该企业为我县专业的施救单位,有优质的诚信服务信誉,必备的救援设备、设施、场地条件、专业的技术操作人员。具备**小时施救能力,配备**小时救援专用值班电话和人员。有健全的汽车施救操作规程、值班管理规定、救援设备设施管理规定等制度文本。救援车运行工况良好,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及相关规定;在救援操作过程中,未发生过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及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积极应对车辆安全事故,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保障道路交通行车顺畅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专家组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论证意见附件:论证意见.doc十.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十.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淳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系人:杨虹联系电话:****-********传真:****-********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号*、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杭州市淳安县财政局联系人:方建宏监督投诉电话:****-********传真:****-******** 地址:千岛湖镇新安东路***号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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