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物业管理及食堂加工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物业管理及食堂加工服务项目按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予公告。一、采购人:宁波市公安局镇海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地址:镇海区蛟川街道镇骆路**号二、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号联系方法:****-********三、项目名称:物业管理及食堂加工服务项目编号:ZHZFCG*******G***四、中标公告期限:*个工作日五、定标日期:****年**月**日六、中标内容中标人:宁波市******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鄞奉路**-*中标标的:物业管理及食堂加工服务中标价:******.**元/年服务期限:三年七、评审专家名单:朱静章、袁建新、朱斌宁、邵惠祥、胡国飞八、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认为该中标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