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普陀区大健康科技产业园(二期)建设工程(变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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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舟******委托,于****年 **月*日在普陀区招投标中心对普陀区大健康科技产业园(二期)建设工程组织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对中标候选人提出异议,经复评,现将复评后的中标信息公示如下: 名次 投标人 项目经理 投标报价(元) 得分 * ****** 郭志勇 ******** / * ****** 王雷 ******** / 评标纪要:原第一中标候******投标文件商务标正本封面没有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根据招标文件P**页***.******.***条规定: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经评标委员会一致决定******中标候选人资格。公示期限自:****年**月 ** 日至 ****年*月 * 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号)的规定要求,向舟山市普陀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建管科投诉,并同时告知舟山市普陀区审招办。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招标人:舟****** 联系电话:******* 联系人:陈黎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联系人:虞浙栋行政监督部门:区住建局建管科 联系电话:******* 联系人:丁俊普陀区审招办招投标监管科 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海波招标人:舟******代理单位:**********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