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襄垣县农村供水服务中心襄垣县农村供水服务中心、饮水水质检测中心迁移建设工程需求评审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襄垣县农村供水服务中心、饮水水质检测中心迁移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需求论证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襄垣县农村供水服务中心拟对襄垣县农村供水服务中心、饮水水质检测中心迁移建设工程进行政府采购,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单位委托代理机构于****年**月**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一、项目名称: 襄垣县农村供水服务中心、饮水水质检测中心迁移建设工程二、代理机构名称:长治市信******三、采购预算:*******.**元四、公示期:****年**月**日五、论证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二)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三)是否全部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四)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五)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六、专家论证意见该项目经过专家组讨论认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执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能够满足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和目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能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的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符合履约验收的相关规定。详见附件。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 襄垣县农村供水服务中心地址:襄垣县联系人:张金飞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长治市信******地址:长治市紫金东街***号紫金大厦**楼联系人:李健电话:****-******* 附件:襄垣县农村供水服务中心、饮水水质检测中心迁移建设工程采购需求论证意见 项目名称 襄垣县农村供水服务中心、饮水水质检测中心迁移建设工程 采购人 襄垣县农村供水服务中心 采购项目内容 本工程为襄垣县农村供水服务中心、饮水水质检测中心迁移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包括建设*栋*层综合服务楼****m,其中,一层为东山集中供水收费服务,二层为农村供水服务业务用房,三层为水质监测业务用房;附属配套工程***m,包括控制室、变配电、机房、仓库、厨房、餐厅、活动室、生活用房、管理房、蓄水池、化粪池、井口工程、围墙、地面铺装、绿化等;购置安装扬水管、输水管道、控制室钢管、阀门、水表、集水箱、潜水泵、二氧化氯发生器、消防设备、变压器、配电设备、移动变压器、高压线等。 资金来源 县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 *******.**元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论证依据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姓名 职称 工作单位 专业 魏晋明 高级工程师 ****** 建筑工程 徐万雷 会计师 长****** 财务管理 和福东 工程师 长治市农业委员会 工程管理 论证事项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二)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三)是否全部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四)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五)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专家论证意见 (一)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的采购要求。 (二)该项目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的标准及规范。 (三)该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对投标人应落实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小微企业应享受政府采购价格扣除政策,对产品设备采购中应落实节能环保政策要求。 (四)严格按照项目的设计方案及使用需求进行采购文件的编制,不得设置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条件对投标人进行限制,在商务及技术要求中,不得指定相关品牌及产品。 (五)严格按照项目的计划工期进行履约,工程验收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参加,并形成相应的书面资料。监督验收应请当地质监部门进行监督。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