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汝阳县国土资源局汝阳县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与监测和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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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河南******受汝阳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就汝阳县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与监测和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及编号:汝阳县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与监测和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项目,汝公交易【****】-CG-***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汝政采【****】***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范围:完成汝阳县****年度耕地质量等别度更新评价、****年耕地质量等别监测评价工作,汝阳县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项目地点:汝阳县
*、服务期:以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要求的时间内完成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或行业相关最新规定标准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四、磋商评审日期及地点:
磋商评审日期:****年**月**日
磋商地点: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五、磋商小组名单:何为 杜仲群 张淑霞
六、成交人名称和地址:河南******,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号
七、成交金额:******.**元
八、公告媒体:中国建设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汝阳县)、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九、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十、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一、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执行汝阳县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由成交人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向本代理机构支付。
十三、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汝阳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洛阳市汝阳县杜康大道中段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生生大厦*楼
联 系 人:曹女士
电 话:****-********
邮 箱:******
十四、附汝阳县国土资源局汝阳县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与监测和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河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