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楼宇监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修改通知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各投标单位: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楼宇监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公告作如下修改: *、磋商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资质要求第*条(*):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册机构代码证或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信息化项目监理或信息系统工程监理); 现修改为: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册机构代码证或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其它内容不变。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