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长沙县农村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路口镇、高桥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及运营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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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长沙县******的委托,我公司于****年**月*日发布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长沙县******路口镇、高桥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及运营项目(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HK-****ZC***)公告,现变更如下:*、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投标须知 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年 **月**日~****年**月 **日每天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 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购买采购文件,文件***元一套售后不退。”现变更为:*.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登录招标文件前附表指定的信息公告媒体下载招标文件,指定的媒体名称见招标文件前附表。*.*各投标人自行在招标文件前附表指定的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招标文件的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原招标文件中:第七章采购需求中:二、技术及主要参数要求污水处理厂设计进、出水水质指标(单位:mg/L)污染物名称 CODcr BOD* SS NH*-N TN TP 设计进水水质 ≤*** ≤*** ≤*** ≤** ≤** ≤* 设计出水 ≤** ≤** ≤** ≤* ≤** ≤*.* 现变更为:二、技术及主要参数要求污水处理厂设计进、出水水质指标(单位:mg/L)污染物名称 CODcr BOD* SS NH*-N TN TP 设计进水水质 ≤*** ≤*** ≤*** ≤** ≤** ≤* 设计出水 ≤** ≤** ≤** ≤* ≤** ≤*.*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及原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采 购 人:长沙县****** 地 址:长沙县东升路 电 话:****-******** 联系人:刘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元路以北开元鑫阁****、**** 联 系 人:陈超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