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关于全省普通公路超限检测站建设电子抓拍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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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岐山县农村公路管理站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全省普通公路超限检测站建设电子抓拍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全省普通公路超限检测站建设电子抓拍系统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ZGJ-CG******* 三、采购人名称:岐山县农村公路管理站 地址:岐山县朝阳东路 联系人:杨军科 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西路绿地博海大厦**层****室 联系人:李 工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全省普通公路超限检测站建设电子抓拍系统(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项目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万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满足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n)无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中国政府采购网(***.******.***.cn) 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月**日至**日*:**至**:**(工作时间) *.地址:宝鸡市渭滨区火炬路**号(华夏盛世*#楼*单元*号) *.文件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获取招标文件: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购买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分 *.投标、开标地点:岐山县公路管理站*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李 工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宝鸡分公司 开户行:******宝鸡高新支行 账号:**** **** **** **** **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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