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十三五”高标准农田(2018年度)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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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新安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就“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年度)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年度)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新政集采【****-**-*】;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万元; 四、服务期限:**日历天 五、服务需求:对新安县正村镇土地整治项目进行规划设计并提交符合规范要求的成果资料。 六、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相关采购政策 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省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土地规划相关专业(土地规划、土地管理、测绘、水利设计等)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并提供近一年社保缴纳证明; *、投标单位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上查询打印页并加盖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按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执行。 九、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 ****年 ** 月** 日至****年 ** 月 ** 日**:**(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不少于*个工作日)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十、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方式: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本次招标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人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TPFront/default.aspx)点击“交易登录”--“投标单位登录”,通过“证书 Key”方式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用户注册及证书 Key 办理、使用,咨询电话 ****-********,********,******网络技术电话:********) 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元/份。 十一、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 * 日上午*:**(北京时间); 十二、投标文件接收和开标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开标室。 十三、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十四、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 购 人:新安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新安县民丰路*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十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电子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 址:洛阳市周山路与银川路交叉口中泰大厦*** 联 系 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十六、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 ****年 **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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