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关于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中国影视艺术创新峰会会展承办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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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采购人名称: 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二、 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 三、 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影视艺术创新峰会会展承办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n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中国影视艺术创新峰会会展承办********项承办中国影视艺术创新峰会会展/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经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与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中共杭州市委宣传部、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与中国(浙江)影视产业合作实验区杭州总部管委会五方协商,中国影视艺术创新峰会暨中国影视产业推介会落户西湖区。为了加快中国(浙江)影视产业合作实验区杭州总部建设,实现浙江影视文化走向世界,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目标。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指定浙江影视产业国际合作实******具体负责实验区杭州总部整体运营、日常工作,承办中国影视产业创新峰会暨中国(浙江)影视产业推介会,负责相关的举办工作。已连续举办五届,均由浙江影视产业国际合作实******承办。 为保障****年度中国影视艺术创新峰会项目的承办质量和顺利实施,因此申请单一来源采购,采购对象浙江影视产业国际合作实******。 八、 拟定供应商: *、拟定供应商名称 浙江影视产业国际合作实****** *、拟定供应商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号西溪创意产业园C-B座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n 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王赞信副处/副主任技师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厉宝仙高农省农业宣传中心褚海琴副教授浙江育英职业学院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浙江影视产业国际合作实******为中国影视产业创新峰会暨中国(浙江)影视产业推介会唯一承办方,专家组认为该项目具备唯一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 十、 其它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十一、 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 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联系人: 叶黎沼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杭州市体育场路***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 冯华/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 传真: ****-******** 地址: 杭州市环城西路**号附件信息: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报告-中国影视艺术创新峰会会展承办项目.pdf***.*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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