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致农业机械使用者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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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农业机械使用者:你好!为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农业机械)污染控制,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现将相关概念、法律法规和遵守规定告知。*.什么是农业机械?答:农业机械是指大中小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排灌机械等。*.怎样掌握所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农业机械)的尾气排放状况?答:最简单的方法是在非道路移动机械(农业机械)发动机处于自由加速状态时,观察尾气排放是否有明显可视黑烟。如果黑烟明显,可以采取两种办法,一是进行维修治理使尾气排放达标,再有就是将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更换为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对于非道路移动机械(农业机械)不得超过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相关法律法规?答:《大气污染防治法》中的规定有: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超过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禁止生产、进口或者销售大气污染物排放超过标准的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第五十六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农业行政、水行政等有关部门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排放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第六十一条 城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第一百一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或者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照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五千元的罚款。违反本法规定,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遵守哪些规定?答: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保证作业机械达到相关执行排放标准;(二)定期对作业机械进行排放检测和维修养护;(三)对超标排放且经维修或者采用排放控制技术后仍不达标的机械,应当停止使用;(四)按照相关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五)接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最后,温馨提示广大企业和个人将来在购买非道路用移动机械时,要购买国三标准以上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以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适应未来关于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相关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