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吉利区移动源污染管控第三方检测机构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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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受洛阳市吉利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指挥部办公室的委托,就吉利区移动源污染管控第三方检测机构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询价,现就本次询价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吉利区移动源污染管控第三方检测机构服务项目
二、采购编号:YXLY-****-***号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资金,预算控制价为每辆车***元/天。
四、服务期:****年*月**日前
五、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移动源污染管控,强化油品质量管控、尾气达标治理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设立专门的移动源检查检测站(卡)点,对移动源油品质量实施抽检抽测,对尿素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尾气排放情况进行现场检测,对燃油不合格、未按规定使用尿素和尾气超标排放的车辆依法查处。
六、询价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七、询价评审日期及地点:****年**月**日*点**分;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与美茵街交叉口盛唐至尊**号楼*单元****室。
八、询价小组名单:李亚轩(组长)、李慧、刘新朴
九、成交人名称和地址:
成交人:洛阳******
注册地址:洛阳市吉利区马庄村
十、成交价:****.**元/天,(报价参考基数为**台/天)。
十一、公告媒体:《(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十二、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十三、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四、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五、本次代理服务费****.**元,由成交人向本代理机构支付。
十六、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洛阳市吉利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地 址:洛阳市吉利区河阳路***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
十七、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电子邮箱:
名 称:******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与美茵街交叉口盛唐至尊**号楼*单元****室
联 系 人:任女士
电 话:****-********
邮 箱:******
十八、附:吉利区移动源污染管控第三方检测机构服务项目询价通知书。******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