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新安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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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受新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就新安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新安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项目
招标编号:洛新交易【****】***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新政集采【****-**-**】
三、中标项目简要说明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就新安县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与位置,编制出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的《新安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工期(服务期):一个编制周期(**天)。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五、评标日期及地点
评标日期:****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评标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一室
六、评标委员会名单:郑卫锋、刁锐民、李金奎、麻志周、赵小宝
七、中标人名称和地址
中标人名称:华诚******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西井路*号*号楼****房间
八、中标金额:*******.**元(壹佰陆拾捌万柒仟元整)
九、公告媒体:河南省(洛阳)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单位名称:新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新安县涧河大道农业大厦*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电子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
地址:洛阳高新区延光路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室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邮箱:******
十五、附:新安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项目招标文件[点击下载]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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