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防城港市公安局身份证智能系统采购(FCZC2018-J1-10013-GSZX(重))采购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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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防城港市公安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防城港市公安局身份证智能系统采购(项目编号:FCZC****-J*-*****-GSZX(重))竞争性谈判公告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防城港市公安局身份证智能系统采购(项目编号:FCZC****-J*-*****-GSZX(重))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编号:FCZC****-J*-*****-GSZX(重)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荣意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防城港市公安局采购单位地址:港口区广场环路*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工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联系人:黄荣意 ****-*******代理机构地址: 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康晨小区B-**A幢 一、采购项目内容 名 称 内 容 采购合同编号 FCZC****-J*-*****-GSZX(重) 采购合同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项目编号 FCZC****-J*-*****-GSZX(重) 采购项目名称 防城港市公安局身份证智能系统采购 采购人(甲方) 防城港市公安局 供应商(乙方) 福建****** 采购预算金额(万元) ***.** 采购合同金额(万元) ***.** 采购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采购合同公告日期 ****年**月**日 采购代理机构 ****** 中标、成交公告 附: 中标、成交公告 采购合同 附:采购合同 注:政府采购合同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个工作日内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部分可以不公告外其他内容应当公告。合同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及合同金额等内容不得作为商业秘密。合同中涉及隐私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除征得权利人同意外,不得对外公告。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