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新伊大街(古城路以北)交通管理设施高低压安装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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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就新伊大街(古城路以北)交通管理设施高低压安装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新伊大街(古城路以北)交通管理设施高低压安装项目(二次) zzhn-****-***-*
二、采购编号:zzhn-****-***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信号灯供电系统。本次为高、低压供电。高压部分:高压电源从供电部门**KV电缆分接箱开始到新建信号灯专用**KVA环网箱式变压器。低压部分:低压电源从新建信号灯专用**KVA环网箱式变压器接火,低压电缆从箱式变压器到各个路口信号灯专用不锈钢配电箱再到信号灯控制机箱。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天(日历天)
四、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 ****年**月*日
五、谈判评审日期及地点:
日期:****年**月**日*时**分
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大曌国际*号楼*单元****室
六、谈判小组名单:张聪燕 白明 马伟锋
七、成交人名称和地址:
包一
名称:******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唐宫中路**号
成交金额:壹拾万零叁仟元整(¥******.**)
包二
名称:******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唐宫中路**号
成交金额:壹拾肆万元整(¥******.**)
八、公告媒体:(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九、公告期:****年**月**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十、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一、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称: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洛阳市开元大道***号
联系人:关先生
电 话:****-********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总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号)及电话:
名 称:******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大曌国际*号楼*单元****室
联系人:张先生 (工号:Lyszfcg****) 李女士(工号:Lyszfcg****)
电 话:****-******** ********
邮 箱:******
十四、附: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新伊大街(古城路以北)交通管理设施高低压安装项目(二次)谈判文件[点击下载]******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