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宁乡市2018年土地开发项目(一、二、三批)施工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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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 **:**:**原文链接地址宁乡市****年土地开发项目(一、二、三批)施工一标段,于****年*月**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了招标公告,已于****年**月**日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了开标、评标,评标工作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办法,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评标委员会经过综合评议,推荐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名:****** 投标报价:*******.**元项目工期:**日历天质量承诺:合格项目负责人:童献明(证书编号:湘************) 第*名:****** 投标报价:*******.**元项目工期:**日历天质量承诺:合格项目负责人:曾阳春(证书编号:湘************) 第*名:****** 投标报价:********.**元项目工期:**日历天质量承诺:合格项目负责人:刘运花(证书编号:湘************)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为*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期内,如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招标方将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该项目中标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依法向宁乡市国土资源局投诉。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有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受理单位: 宁乡市国土资源局招标人:************:湖南******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