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关于数据治理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浙江中医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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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采购人名称: 浙江中医药大学 二、 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 三、 采购项目名称: 数据治理服务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自行组织 五、 采购项目概况: \n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数据治理服务*******项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数据处理与共享服务”一期建设现已完成,基本搭建起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校园生活等信息化应用系统,初步建成了数字化校园系统。二期建设将在现有成果基础上进一步丰富数据中心,为学校整体了解、改进各方面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促进学校各部门协调运作,帮助学校管理部门建立先进的管理模式。为保证二期工作与现有系统的一致性及服务配套,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内容,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采购服务。 八、 拟定供应商: *、拟定供应商名称 ****** *、拟定供应商地址 上海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n 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张永波高级工程师浙江旅游职业学院陈南松副研究员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董争鸣教授浙江警察学院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该项目技术复杂,与原项目保持一致性,符合单一来源法律法规,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十、 其它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十一、 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 浙江中医药大学 联系人: 刘老师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杭州市滨文路***号浙江中医药大学**栋***采购中心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 冯华/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 传真: ****-******** 地址: 杭州市环城西路**号附件信息:数据治理服务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新.jpg*.*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