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平湖市当湖中心医院(平湖市当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有资产处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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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号
根据《平湖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国资局批准同意,决定对医疗仪器、空调等报废资产依法进行处置。具体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处置内容:(详见附件)以实物为准。
二、处置底价****元。
三、展示时间、地点:****年**月*日----**月*日止(工作日),上午*:**-**:**下午**:**-**:**,平湖市当湖中心医院。
四、报名时间、地点:****年**月*日----**月*日止(工作日),上午*:**-**:**下午**:**-**:**,平湖市当湖中心医院。
五、处置时间、地点:****年**月*日上午*时,平湖市当湖中心医院五楼会议室。
六、凡有意参加资产处置者,请携带有效证、照(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并缴纳保证金****元。
联系人:苗丰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平湖市当湖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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