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医药卫生管理中心采购“自动除颤仪”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苏州市卫******受苏州工业园区医药卫生管理中心的委托,对其拟采购的“自动除颤仪”进行进口产品采购论证,专家意见如下:采购单位为了满足工作需要,现需购置的自动除颤仪达到如下要求:*、具备可针对病人阻抗电压和脉宽补偿功能;*、具备电池保护系统,外插无线充电棒,不断补充内置电池电量;*、能够在分析心律期间检测到有可能影响心律评估的患者或操作者体位移动。综上所述:专家组一致认为:采购方提出的要求属实,该产品国内不具备生产能力,具有不可替代性,只能购买进口设备,该产品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禁止进口的产品。特此公示,如对此有异议,请于****年*月**日**:********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申请将不再受理。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号*号楼*楼联系电话:****-********联系人:汪成超监督管理机构: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