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泉州晋江大三豪鞋服有限公司年产60万双登山鞋项目第二次环境影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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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号),现对泉******年产**万双登山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公示如下:泉******年产**万双登山鞋项目一、建设项目概况泉******位于晋江开发区(五里园)欣荣路**号,主要从事鞋类生产。项目总投资**万元,职工定员**人(均住厂),工作制度为年工作***天,八小时工作制度。预计年产**万双登山鞋。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废水项目做到雨污分流。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后与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预处理,根据《给水排水设计手册》(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各污染物浓度为:CODcr:***mg/L、BOD*:***mg/L、SS:***mg/L、NH*-N:**mg/L,废水能够达到GB****-****《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GB/T*****-****《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中B等级标准),达标后的生活污水通过污水管网最终汇入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GB*****-****《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中的一级B标准后排放,达标后排放对安海湾水域水质影响较小。*.*废气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手工印花、高频印花及制鞋照射、成型流水线使用处理剂、胶水等有机溶剂时产生的有机废气。项目拟在制鞋照射、成型流水线设置集气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处理后经风量不小于****m*/h的风机通过**m(且不低于周边***m最高建筑物*m)排气筒排放。经上述措施后,项目“三苯”(即苯、甲苯、二甲苯)废气排放同时符合DB**/***-****《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一级排放标准及《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试行)的通知》(闽环保大气[****]*号)标准,VOCs排放符合《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试行)的通知》(闽环保大气[****]*号)标准。(*)无组织排放废气根据SCREEN*估算模式预测结果可知,项目苯、甲苯、二甲苯、VOCs在***米处的浓度增量最高,浓度分别为*.**×**-*mg/m*、*.**×**-*mg/m*、*.**×**-*mg/m*、*.*****mg/m*,占标率分别为*.**%、*.**%、*.**%、*.**%,在做好车间通风措施下,经自然扩散,项目苯、甲苯、二甲苯、VOCs浓度符合空气环境质量标准,占标率较低。项目苯、甲苯、二甲苯、VOCs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噪声根据影响分析,项目正常运营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厂界噪声达到GB*****-****《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废抹布、废有机溶剂容器、废活性炭及生活垃圾。项目边角料外售给相关回收企业,废有机溶剂容器由供应商定期回收利用,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废抹布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则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符合规划要求,选址合理;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在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加强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前提下,对环境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的,并能为环境所接受。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自本公示之日起*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六、联系方式建设单位:泉******联系人:庄总联系电话:*** **** **** 泉**********年**月**日